课堂是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为促进学风建设,保证课堂教 学质量,使学生将来能成为符合应用型培养要求的人才,特制订 本行为规范。
一、总体要求
1. 自觉遵守教育部、省、市及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校历 规定和课表计划,认真学习所修课程。
2.尊重老师,认真听课,积极思考,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 对于不尊重教师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情况,任课教师有权根据 行为的严重程度扣减该生的课程平时成绩。
3.应至少提前 10 分钟到达课堂,主动靠前排就坐。携带与 上课相关的书籍、资料、笔记本及必备的学习用具。上课时不得 饮食,不看与课程无关的书籍、资料,不妨碍他人听课,不得随 意出入课堂。
二、请假制度
1.对于学生上课、实习、见习、参观、社会调查等教学计划规定或学院统一组织的教学活动,都应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 者,必须请假。凡未经准假或请假逾期者,一律以旷课论。
2.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离校和返校。因 故需提早离校或推迟返校者,必须请假。擅自提前离校或推迟返 校者均以旷课论。
3.除特殊原因外,因病或因事不能到课者,应事先办理有关 请假手续并经过批准。3 天以内,由本人书面申请,班主任批准; 4 至 14 天,由本人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学院批准; 15 天以上, 由本人书面申请,班主任和学院依次签署意见后, 报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课论。
4.转专业、重 (补) 修课程的学生,因课程冲突造成不能参 加既定课程授课的,均应提前办理免修 (听) 、自学重修等手续。
5.请假必须以请假条作为唯一依据。
6.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非教学活动不得占授课时 间。如因情况特殊,确需部分学生请假的,低于班级人数 1/5 的 由班主任教师签写请假条, 超过班级人数 1/5 的由班主任教师 签写请假条,并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
7.在上课过程中,如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上课的,可向 教师举手示意并说明情况后离开课堂。必要时,教师应安排其他 学生护送患者就医。
8.按学校相关规定,课堂教学缺勤的,按实际学时数计;实 习、劳动、设计、军训等缺勤的,每天按 6 学时计。一学期内旷 课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分:
(1) 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 20 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
(2) 因旷课受到警告处分后,又旷课累计达 10 学时的,给 予严重警告处分;
(3)因旷课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又旷课累计达 10 学时的, 给予记过处分;
(4) 因旷课受到记过处分后,又旷课累计达 10 学时的,给 予留校察看处分;
(5)因旷课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又旷课累计达 10 学时的, 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三、课堂纪律
1.考勤班长应于每次课开始的前 5 分钟进行点名,对请假、 迟到、 旷课、早退学生做好记录,并交任课老师审查签字。学 院将定期检查各班级的考勤记录情况。每学期结束时,考勤记录 交学院存档。
2.上课期间,应关闭手机 (或设置为“静音”) 及其他与教 学无关的电子娱乐设备 (教学需要的除外) ,集中精力听课,参 与课堂活动。对上课玩手机或其他电子产品、拨打或接听手机、 收发手机短信、上网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在本次授课期间暂时 代为保管其手机和电子产品,情节严重的,按学校、学院有关规 定处理。
3.下课时间临近时,学生不能以各种方式催促教师下课,也 不应提前收拾书本和学习用具,做出离开教室的准备,严禁起哄。
4.在教师授课过程中,学生有问题需要提问时,应举手示意, 经教师允许后用普通话发问。
5.学生对课程教学的意见、 建议和要求,应及时向教师本 人或通过辅导员 (班主任) 向教师反映,不得以不认真听课、逃 (旷) 课、不参与课堂活动、早退、不完成或不提交作业等方式 表达。
四、其它要求
1.进入教学楼应保持安静,不得在走廊和教室内从事有碍上 课或自习的活动。学生上课或自习时,要互相谦让,互相照顾。
2.着装得体,言行文明,举止优雅。不得穿露胸、露腰、露 背的服装,不得穿拖鞋,严禁吸烟,不得高声喧哗,不说脏话。 男生不得穿着背心,女生不得穿超短裙。男女生之间不得有明显 亲昵的举动。
3. 自觉维护教室内及走廊卫生,不得踩踏课桌椅,不得在课 桌椅、墙壁、讲台、门窗上涂抹刻划,不得在教室及走廊随地吐 痰或乱扔杂物。课间休息时或课后,班级干部应主动擦抹板书。
4.严禁随意搬动教室内的教学设备和课桌椅,不得私自使用 各类教学用公共计算机、投影仪、实验实训设备等。如造成损坏, 必须按价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处分。
5.对上课或自习开电灯或空调的教室,对实验室、实训室、 机房等使用的所有设备,最后一位学生在离开教室、实验室、实 训室、机房前,应通知值班管理员关闭全部电灯、空调和设备的 电源开关。
6.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应成为课堂行为规范的模范,并认真 带领广大同学自觉遵守课堂行为规范。学院将定期开展学生课堂 行为规范的督查工作。
2020 年 9 月